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继丽女士,副总经理李志勇先生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六个月
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 2015 年上
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 10%。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收盘,王继丽女士、李
志勇先生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11 月 30 日,王继丽女士、李志勇先生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
分别增持公司股票 1,401,345.48 元、904,967.01 元(含税费),合计买入公司
股票 9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
增持前 增持情况 增持后
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持股 增持均价 持股
持股数 增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元/股) 比例
二级市场 2015 年 11
王继丽 2,544,656 0.27% 54,800 25.58 2,599,456 0.27%
竞价交易 月 30 日
二级市场 2015 年 11
李志勇 647,985 0.07% 35,500 25.50 683,485 0.07%
竞价交易 月 30 日
注:增持均价含有佣金、税费。
二、相关承诺及合规性说明
1、王继丽女士、李志勇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