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第1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丰泰电商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物流产业园为标的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计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泰资管“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66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2018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第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资金为18.46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11.20亿元;权益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7.26亿元,均已分别达到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第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18年12月11日正式成立,相关情况如下:
产品 | 预期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发行规模(亿元) | 面值(元) | 还本付息方式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60/12/11 | 5.05% | 11.20 | 100 | 按年付息,为每年的12月11日,遇到非工作日顺延,顺延期计息。每三年通过开放退出获得本金 |
权益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60/12/11 | NA | 7.26 | 100 | 按年付息,兑付日取得剩余收益。为每年的12月11日,遇到非工作日顺延,顺延期计息。每三年主动退出/延展运作失败通过处分获得本金 |
信用评级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情况、交易结构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风险,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AAA评级;权益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评级。 | ||||
推广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托管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流动性安排 | 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