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8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 5 名,实际参与监事 5 名,监事刘冀鲁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启明先生主持,监事 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 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丰巢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向深圳 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顺丰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1-23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