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18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12 名,实际参与董
事 12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丰巢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28,858.4780 万元向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关联董事王卫、
林哲莹、张懿宸、杜浩洋、伍玮婷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