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春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7)。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