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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0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向特定
对象发行60,301,50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95元/股,共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4.6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861,00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581,138,994.6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2017年7月7日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60425702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
平,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资金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单一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必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
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存在,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最大限度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定期对其
所有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
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等,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
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
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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