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
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采购电子废弃物及报废汽车等,2018年合同预计金
额合计为63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沐桐”)销售
电废拆解物等,2018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1500万元。
公司向关联法人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以下简称“芙蓉二厂”)采购钻头并
向其销售钨产品,2018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6
名董事成员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星题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陈星
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合同签订 年初截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上年发生
交易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披露日已
内容 价原则 金额
类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 电子废弃
公允价格 4,000.00 0 468.87
向关 司 物等
联人 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 报废汽车
公允价格 2,000.00 0 1,341.61
采购 司 等
商品 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 钻头等 公允价格 3,000.00 0 2,412.42
小计 9,000.00 0 4,222.90
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 房屋租金
公允价格 300.00 0 505.00
向关 司 等
联人 电废拆解
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公允价格 1,500.00 0 697.12
销售 物等
商品 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 钨产品等 公允价格 2,000.00 0 821.47
小计 3,800.00 0 2,023.5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额与预计
易类别 金额 及索引
金额差异
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
电子废弃物等 468.87 1300 -63.93%
向关联 公司
人采购 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
电子废弃物 75.58 200 -62.21%
商品 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544.45 1500 -63.70% 2017 年 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 月 8 日公
钴钨产品 1,048.66 5000 -79.03%
股份有限公司 告编号:
向关联 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 2017-048
电废拆解物等 505.00 300 68.33%
人销售 公司
商品 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
铁及合金 137.54 200 -31.23%
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1691.2 5500 -69.25%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为公司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充分考虑了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发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生的可能性,但由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动,部分预计交易实际并未
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
A3栋14层
注册资本:9,390.385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铭
经营范围: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环保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广告发布;网络平台的
运营管理;货物运输;家政、保洁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
理服务;废旧金属制品、废旧生活用品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的销售。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回收哥总资产65,914,246.32元,
负债总额为5,694,335.39元,净资产60,219,910.93元,净利润-4,341,976.47
元。
(2)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常码头441号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铭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回用件销售;废旧金属加工、回
收、综合利用及销售;金属材料加工与销售;橡塑制品的加工和销售;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车辆拖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回收哥持有武汉鑫汇31%的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武汉鑫汇总资产10,579,866.46元,
负债总额为3,144,314.14元,净资产7,435,552.32元,净利润156,740.99元。
(3)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大道东段北侧
注册资本:16,801.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金国
经营范围:废钢、废五金、废弃电子电器、报废汽车、报废机械装备、废塑
料、废旧电路板、废轮胎、报废轻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等再生资
源的回收、储运、拆解、处置与销售(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汽车销售、二
手车及其零部件销售、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汽车充电服务;废旧车用动
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与销售;电子商务及其信息咨询、网站建设及运营
服务;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与循环再造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河南沐桐 24.18%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河南沐桐总资产 742,368,162.68
元,负债总额为 544,537,501.72 元,净资产 197,830,660.96 元,净利润
7,179,117.86 元。
(4)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
公司类型:股份合作制
公司住所:乐清市芙蓉镇工业区
注册资本: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加林
经营范围:建工钻头、钻头、五金工具制造、加工、销售;硬质合金材料、
钴、镍、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董事陈星题先生的配偶、子女系芙蓉二厂的股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芙蓉二厂总资产 13,272,072.55
元,负债总额为 12,365,793.32 元,净资产 906,279.23 元,净利润 439,992.99
元。
2、关联关系
(1)公司的副总经理宋万祥和鲁习金先生担任回收哥的董事,且回收哥为
公司的参股公司,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
(2)武汉鑫汇为回收哥的下属公司,回收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构
成《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公司的副总经理欧阳铭志先生担任河南沐桐的董事,且河南沐桐为公
司的参股公司,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
(4)公司董事陈星题先生的配偶、子女系芙蓉二厂的股东,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10.1.3 和 10.1.5 条的规定,芙蓉二厂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
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向回收哥及武汉鑫汇采购产品及房屋租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
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
照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河南沐桐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
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芙蓉二厂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
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
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回收哥及武汉鑫汇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效利用回收哥互联网回收
优势,拓展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资源回收渠道。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回收哥、武汉鑫汇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
公司采购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与河南沐桐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拓宽了公司电废拆解物的销售渠道,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的技术规模优势,双方交易的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河南沐桐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
较小,占公司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
响。
公司与芙蓉工具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充分利用芙蓉二厂技术优势的同
时,有利于继续夯实公司钴镍钨资源回收与硬质合金产业链的基础性核心地位,
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芙蓉二厂与本公司之
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
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
定。我们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在关
联交易框架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回收哥(武
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
公司、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
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
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