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何志聪、董秀琴、廖爱敏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