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
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宁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000 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 8,000 万元,期限壹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等,以
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