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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皇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年度内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12日,下午14:30-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2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 -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6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2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说明:
    1.该议案需获得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
     2.该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登载于2018 年1 月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
       1.00                                                            √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
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
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
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 – 11:30 时,下午 14:30 – 16:30
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   真:0771–3221828
    联系人:何海晏、王婉芳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
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地址及修改
       1.00                                    √
                     《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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