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4]966号文核准,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57,02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599,997.32元,扣除发行费用18,072,557.03元,实际募集资金593,527,440.2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2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4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永太药业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年产1500吨平板显示彩色滤光膜材料(CF)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基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6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公司、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9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明细如下: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投项目 |
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51969976542 | 制剂国际化项目 |
浙江永太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14448000000126997 | CF产业化项目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095)。
近日,公司已将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全部转出,并办理完成相关专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长江保荐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与长江保荐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