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168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18年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公司于 2019 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申请延期至2019年 6 月 7 日前就相关问题作出回复。
目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问询函》涉及内容进行核查,由于需核查内容、资料及涉及对象较多,相关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尚需履行其所在单位的决策程序,导致此项工作无法如期完成。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