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楚越-宝湾物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物流不动产,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进行融资。专项计划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长江楚越“长江楚越-宝湾物流1-X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640号)。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2018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关于“长江楚越—宝湾物流1-X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9)。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长江楚越-宝湾物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资金为 17.89 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 16.99 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 0.90亿元,均已分别达到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长江楚越-宝湾物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 2019 年 01 月 18 日正式成立,相关情况如下:
产品 | 预期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发行规模(亿元) | 面值(元) | 还本付息方式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37/01/13 | 4.82% | 16.99 | 100 | 每半年 付息,每半年固定还本。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37/01/13 | N/A | 0.90 | 100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信用评级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情况、交易结构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风险,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AAA 评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评级。 | ||||
推广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适当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托管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挂牌转让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