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在成都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商跃详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
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对公司当年净资
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