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2

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134 号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平、彭健、何美琴:

2018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000万元至20,000万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5,450.21万元。2019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7,169.7万元。2019年4月24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7,169.7万元。你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你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刘平、董事兼总经理彭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

3.1.6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

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何美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

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