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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缓解产业链下游部分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的资金周转困难,提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董事会同意在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担公司”)对公司养殖户或经销商(以下简称“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鼎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山东海鼎”)向农担公司提供借款人融资违约金额20%的反担保(以下简称为“本次担保事项”),反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二、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1、担保人名称:山东海鼎农牧有限公司2、注册资本:1,000万3、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山东海鼎55%的股权,青岛海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海鼎45%的股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等客户,须经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1、担保内容:农担公司对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山东海鼎向农担公司提供借款人融资违约金额20%的反担保,反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4、本次担保事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五、风险防范措施1、借款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

2、自然人借款人夫妻双方或成年子女及法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同时对农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农担公司追偿所得款将按公司代偿比例返还给公司;

3、借款人同意在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山东海鼎有权将借款人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4、所有借款人违约融资总额达到农担公司担保总额3%时,农担公司停止新增客户的担保,直至将以上比例降至3%以下,才能开展新的担保业务合作;

5、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

6、担保债务履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六、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农担公司的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客户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融资的对象均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或经销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09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86,482.1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共计186,791.1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5%;连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及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共计188,791.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6%。

除上述担保(包括新增本次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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