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8-09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博云新材 | 股票代码 | 00229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曾光辉 | 张爱丽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 | ||
电话 | 0731-85302297 | 0731-85302297 | ||
电子信箱 | hnboyun@hnboyun.com.cn | hnboyun@hnboyun.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76,543,855.54 | 268,952,454.11 | 2.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03,962.27 | -11,806,030.88 | 140.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29,296.21 | -15,270,423.97 | 91.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617,438.51 | -19,289,140.35 | 248.3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5 | 140.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0 | -0.025 | 140.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0.75% | 1.0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17,317,555.77 | 2,254,489,936.19 | -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19,120,746.02 | 1,526,588,041.37 | -0.4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4,9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38% | 72,472,129 | 0 | |||||
湖南大博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2% | 52,863,962 | 52,863,962 | 质押 | 8,640,000 | |||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50% | 44,780,202 | 0 | |||||
郭伟 | 境内自然人 | 4.16% | 19,630,072 | 19,630,072 | |||||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9% | 7,500,00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0% | 4,728,900 | 0 | |||||
应光亮 | 境内自然人 | 0.90% | 4,230,800 | 0 | |||||
莫海 | 境内自然人 | 0.89% | 4,200,000 | 0 | |||||
熊翔 | 境内自然人 | 0.74% | 3,500,00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1% | 3,329,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应光亮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74,5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356,300股,普通证券账户及投资者信用账户合计持有4,230,8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遵循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协同共赢、降本增效”的经营方针,全面严格实施预算管理,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和新产品研发工作,加强和落实经营指标及责任制,推动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持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主营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预期实现扭亏为盈,各项经营计划得到有效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27,65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2%;实现营业利润1,39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40万元,较上年增长140.69%。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炭/炭复合材料产品方面,公司炭/炭复合材料事业部共开展了包括多型号碳刹车盘(副)组件、超大尺寸炭-炭喉衬坯料、光伏用炭-炭产品在内的6个产品开发项目。市场推广方面,航天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攀升,并继续积极推进和加强与客户的合作,进一步巩固市场。在开拓市场方面,以“多方开拓,区域明晰,合理优化,确保利润”为指导,对外积极拓展,对内坚守各自职责,顺利完成年初既定销售目标。
粉末新材料产品方面,公司粉末新材料事业部继续开拓无人机粉末冶金刹车副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大型无人机的调研工作;针对原材料、工装价格上涨问题,新增原材料工装的替代研究项目,力争今年底取代部分原材料、工装产品等,以降低现有粉末冶金材料产品成本,提高利润。市场推广方面,粉末新材料事业部积极加强开拓军品市场,稳定民航产品市场,进一步扩张民用产品市场。
机轮刹车产品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正在开展七个新型号的新产品研发试制;积极推进新刹车材料应用和新型刹车机构研发;稳步推进飞机机轮刹车平台建设。市场推广方面,长沙鑫航针对所处行业用户特点和航空军工产品要求,对目标市场进行了细分,对有效目标用户实施重点开发,采取主动适度增加存货的产销策略,确保军方的不时之需;同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
高性能模具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坚持向产业链下游发展的战略,坚持布局高端领域、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并已初现成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国内市场坚持立足于行业标杆大客户开发战略,紧密贴近专业类产品集中市场,通过本地化服务迅速推广公司产品;国际业务以欧洲、日本、台湾市场为重点,并已布局北美市场, 其中模具标准件产品已与世界知名企业全面合作。
稀有金属粉体材料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伟徽新材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技术领先为基础,不断巩固和扩展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同步增长,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国内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地位。伟徽新材在2018年申请1项发明专利《一种碳化铬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初
审合格进入实审。该产品是高档不锈钢产品的添加剂,现已获得国外客户的认可,进入了国际市场。
汽车刹车产品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汽车共量产6个新型号;此外,公司对部分型号通过改进配方降低了生产成本,且保持了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市场推广方面,因受市场供需影响,各主机配套厂上半年销量整体下降,导致配套量需求下降。博云汽车将重点开发新产品和新客户,攻占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市场,实现客户多元化,以此促进销售目标的实现。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7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报表项目 | 期间 | 金额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并追溯调整 | |||
合并营业外收入 | 上期 | -107,638.16 | |
合并营业外支出 | 本期 | -89,807.28 | |
上期 | -111,576.03 | ||
合并资产处置收益 | 本期 | -89,807.28 | |
上期 | -3,937.87 | ||
母公司营业外支出 | |||
本期 | -85,383.49 | ||
上期 | -24,072.80 | ||
母公司资产处置收益 | |||
本期 | -85,383.49 | ||
上期 | -24,072.80 |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利润表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 |||
合并其他收益 | 本期 | 7,568,691.36 | |
母公司其他收益 | 本期 | 5,328,346.48 |
2)本公司经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17年5月28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