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ST中科 公告编号:2019-060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6月5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9年6月4日下午15:00—2019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9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经与会董事推举,由梁旭先生代为主持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879,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2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879,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02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1,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1,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4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吴镇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吴镇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1.2选举王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王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1.3选举梁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梁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1.4选举王智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王智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1.5选举张友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张友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1.6选举王文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王文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张志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张志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2选举贾国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贾国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3选举余庆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余庆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钱萍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钱萍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3.2选举周小春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55,879,504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周小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1,571,338累计投票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钱萍萍女士和周小春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文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慧、陈野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中科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