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16: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文瑞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钱萍萍女士、周小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文瑞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钱萍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1年4月生,本科,高级采购师。2000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采购员。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采购员。
钱萍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萍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2、周小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8年10月生,大专,2000年1月至2008年8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会计。
周小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小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