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报案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参股公司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信”)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贝尔信控股股东郑长春可能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并向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报案。
近日,公司收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案一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郑长春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贝尔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持有贝尔信19%的股权。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经与贝尔信其他股东、贝尔信管理层及利益相关方多次沟通,会同心协力,全力维护贝尔信公司的利益。
上述相关事项如有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以上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