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泰华多
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泰华”)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29 日
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 1,397,7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
是否
实际
获得 与日 是否
收到
序 政府 发放 收到补 补助 补助 常经 补助 具有
补助金额 相关
号 补助 单位 助时间 形式 依据 营活 类型 可持
款项
主体 动相 续性
或资
关
产
广州
市花
年企
都区
业研 与收
广州 科技
1 2018-4-27 674,700.00 现金 究开 是 益相 否 是
泰华 工业
发补 关
和信
助资
息化
金
局
梅州
梅州
市科 与收
市科
2 公司 2018-6-13 1,000.00 现金 技局 是 益相 否 是
学技
专利 关
术局
资助
梅州 年企
市梅 业研 与收
3 公司 县区 2018-6-14 722,000.00 现金 究开 是 益相 否 是
财政 发补 关
局 助资
金
合计 1,397,700.00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
府补助是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研究开发补助、专利资助的现金奖励,不用于购
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 2018 年度利润 1,397,700.00 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以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