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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587.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26 元。截止 2012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609,998,7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306,848.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79,691,947.88 元。2012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
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2]第 3102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
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计划于2017年4月13日实施3,800万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除此以外,无其他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该笔资金已于2018年3月27日提前归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额(万元)           金额(万元)
    电子基材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8,000.00             8,257.96
   年产 8,000 吨高精度电子铜箔工程                  25,058.43            22,386.44
  收购惠州合正及其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22,691.30            22,737.63
   设立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数控科技
                                                       410.32               410.32
            有限公司项目
    注:“设立全资子公司梅州超华数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原计划投资 4300 万元,因该项
目已建成,且达到预计产能,项目产生节余资金 4,078.9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616,713,227.46 元(含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800 万元,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归
还),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为人民币 606,908.01 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
收入及汇兑损益合计 37,628,187.59 元。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部分募集
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按现行同期
贷款利率(12 个月以内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169.65 万
元),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3,9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和
公司实际使用需求确定),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实施,公司拟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同时,公司拟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
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
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
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公司前次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凭证、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于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同意意见等文件的方式,对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超华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程
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路明                              焦延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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