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照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4.注册资本:204,397.8097万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期间 |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 2018年9月30日/ 2018年1-9月 |
(已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633,494,506.97 | 14,203,429,454.63 |
流动负债 | 8,444,829,916.99 | 8,633,779,229.0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456,000,000.00 | 3,344,000,000.00 |
负债总额 | 8,444,829,916.99 | 8,820,391,894.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68,442,723.78 | 5,347,078,071.93 |
营业收入 | 8,211,546,958.79 | 5,380,886,848.87 |
利润总额 | 1,491,090,975.88 | 493,004,097.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3,883,544.29 | 375,418,185.71 |
8.主要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2.担保的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延迟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合同的生效条件: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且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加盖公章或信贷合同专用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加上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9,658.70 万元(其中99.85%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26%。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