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归还他行贷款,可循环使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 2017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18年8月3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授信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 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19年1月3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1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