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邢运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