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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互动: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6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2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0),并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何志涛先生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0号院方恒时代中心3号楼联络大厦18层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9,451,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30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7,800,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9%。

2、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4,125,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9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9,171,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2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845,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2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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