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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互动: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8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发出《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16),并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会议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6 日-2017 年 11 月 17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7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6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参加会议的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志涛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0 号院方恒时代中心 3 号楼联
络大厦 18 层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7 名,代表股份 1,085,978,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08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名,代表股份 1,084,726,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2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2 名,代表股份 1,252,3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志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
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5,93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2%;反对 4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439,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反对 4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5,93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2%;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弃权 1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439,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1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5,93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2%;反对 4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439,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反对 4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
效的。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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