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雨虹: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该
计划拟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
本总额34352万股的5.24%。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168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
93.556%;预留116万股,占授予总量的6.444%。该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
对象共计287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03元/股。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13
年7月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修订后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拟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
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34352万股的5.24%。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1730.2万股,占授予总量的96.12%;预留69.8万股,占授
予总量的3.878%。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由287人调整
为344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03元/股。
                                  -1-
    3、2013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
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
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44人调整为311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总量由1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730.2万股,预留69.8万股)调整为1701.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631.6万股,预留69.8万股);由于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03元/股调整为6.83元/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3年8月19日为首次授予
日。首次授予的1631.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3年9月5日上市。
    5、2014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14 年 7 月
14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8 万股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8 元/股。69.8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4
年 8 月 8 日上市。
    6、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
                                  -2-
同意为 302 名激励对象办理 391.7083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上述限
制性股票已于 2014 年 9 月 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根据公司 201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2013 年度绩效
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有 26 名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7.6917 万股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变更为 1192.2 万股。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原 311 名
减少至 299 名。
    7、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16,326,6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实施
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 416,326,636 股增加至 832,653,272 股,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62 万股调整为 2524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92.2 万股调整为 2384.4 万股,预留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8 万股调整为 139.6 万股。由于激
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4 年度现金分红目前未实际
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
由公司收回,故本次回购价格将不因派息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
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此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2.80 元/股调整为 6.40 元/股。
    8、201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
                                   -3-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
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 17 名激励对象办理 31.7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
锁,上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同时,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
更、2014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
部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有 5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 18.2 万股已于 2015 年 8 月 5 日完成回购注销。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89.7 万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全部已授予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2474.1 万股。同时,持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由原 19 名减少至 15 名。
    9、2015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16,326,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416,326,636股增
加至832,653,272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2.2万股调整
为2384.4万股,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全部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
更为2474.1万股。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4 年度现金分
红目前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支付,若
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不因本次派息进
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83 元/股调
整为 3.415 元/股。
    10、201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4-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 288 名激励对象办理 720.0167 万
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同时,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变更、2014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6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
股票 177.783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完成回购注销。首
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84.4 万股变更为 1486.6 万股,首期股权
激励计划所涉全部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576.3 万股。同时,
持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299 名减少至 284 名。
    11、2016 年 7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职务变更
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合计 12.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除上述回购情形外,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 14 名激励对象办理 27.7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8 月 8 日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
    12、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5 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未达标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03.4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除上述回购情形外,激励对象所
                                  -5-
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其中 276
名激励对象办理 677.35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述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3、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与《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686,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0000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6 年度现金分红于 2017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
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15 元/股调整为 3.265 元/股,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40 元/股调整为 6.25 元/股。
    14、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6 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未达标、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
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33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6-
    15、2017 年 6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6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
达标、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
锁的全部或部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1.00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一)回购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李强、李芸、刘大勇、刘伟
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十四节 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以及“第十五节 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 4 人持
有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 万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3 万股及因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由前述 3 万股经资本公积转增
后增加的 3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吴春雷、王爱东、葛新标、罗玉
双、徐玉松、宋蕾、李强、陶德状、刘志荣、秦峰涛、张玉喜、刘庆云、董梅、
成时亮、胡震、章程、王海东、郭晓乐、李卫军、刘旭芬、毕晓英、杨勇、丁秋
萍、高晓彬因 2016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第十四节 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第十五节 回购注销的原则”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 24 人获授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第四个解锁期计划可解锁的对应部分不得解锁,共计 23.6
万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第四个解锁期计划解锁但个人考核不合格不得解锁的
对应部分为 11.8 万股,及因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由前述 11.8 万股经资
本公积转增后增加的 11.8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胡中秋、周安兴、
胡晓光、曹少辉、丛江姿、郝振峰、赵新峰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根据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八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
及“第九节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7-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 7 人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部分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共计 9.3333 万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 4.66665 万股及因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由前述 4.66665 万股经资本公
积转增后增加的 4.66665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如下表:
                     本次回购注销     剩余未解锁的首
                     的首次授予部     次授予部分限制
  序号      姓名                                          回购注销原因
                     分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数量
                     数量(万股)         (万股)
    1        李强        1.0000             0.0000            离职
    2        李芸        1.0000             0.0000            离职
    3      刘大勇        2.0000             0.0000            离职
    4        刘伟        2.0000             0.0000            离职
    5      吴春雷        0.7000             0.3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6      王爱东        0.1500             0.35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7      葛新标        0.3500             0.15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8      罗玉双        2.8000             1.2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9      徐玉松        0.3000             0.7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0        宋蕾        0.3000             0.7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1        李强        0.3000             0.7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2      陶德状        0.4500             1.05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3      刘志荣        7.0000             3.0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4      秦峰涛        2.1000             0.9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5      张玉喜        0.7000             0.3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6      刘庆云        0.7000             0.3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7        董梅        0.3000             0.7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8      成时亮        1.4000             0.6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19        胡震        0.3000             0.7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0        章程        0.3000             0.7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1      王海东        0.1500             0.35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2      郭晓乐        0.1500             0.35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3      李卫军        0.4500             1.05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4      刘旭芬        1.2000             1.8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5      毕晓英        0.2000             0.3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6        杨勇        2.1000             0.9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7      丁秋萍        0.6000             0.9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28      高晓彬        0.6000             0.9000     2016 年度考核不合格
                                    -8-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29      胡中秋       1.5000           1.5000
                                                           职务变更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0      周安兴       1.0000           0.0000
                                                           职务变更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1      胡晓光       0.5000           0.0000
                                                           职务变更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2      曹少辉       2.0000           0.0000
                                                           职务变更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3      丛江姿       2.0000           0.0000
                                                           职务变更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4      郝振峰       0.6666           0.0000
                                                           职务变更
                                                     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5      赵新锋       1.6667           1.6667
                                                           职务变更
    合计            38.9333         22.0667                -
    注 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包括因实施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
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后由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份。
    注 2: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8.9333 万股,
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2.29%,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2.3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
    (二)回购价格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882,686,8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2016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6 月 1 日。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如下调整: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2016 年度现金分
红于 2017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在公司发生
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9-
   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415 元/股调整
   为 3.265 元/股。
       同时,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向 35 名激励对象
   支付对应购股资金的同期利息,利率按年化 6%计算。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 157.47 万
   元(其中 127.12 万元为对应的购股资金,30.35 万元为同期利息),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268.6848 万股变更为 88,229.7515 万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8,714,571    36.11          -389,333     318,325,238    36.08%
  股权激励限售股      70,682,000      8.01          -389,333     70,292,667     7.97%
    高管锁定股        248,032,571    28.10             0         248,032,571    28.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3,972,277    63.89             0         563,972,277    63.92%
三、股份总数          882,686,848    100.00         -389,333     882,297,515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 10 -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此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且流程合规。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
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程
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
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出现离职、2016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
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情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38.9333 万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 11 -
    七、律师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及《激励
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试行)》、《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
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
司股东大会的合法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
各项必须事宜。
    九、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12 -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
                - 13 -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