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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1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8〕059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明装备,证券代码:002270)自2018年5月3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于2018年7月3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公司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及重组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积极磋商,截至目前,各方仍未能就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司拟收购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云”或“标的公司”)控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中经云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76600643D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茂金注册资本:12,3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8月15日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5号院6号楼一层101室经营范围: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代收水电费;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教育咨询(不含中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19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交易对手方本次交易对手方为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云”)的部分或全部股东。中经云的股东为深圳市融美科技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吉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吉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汉富瀚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汉富瀚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与交易对方的协商、沟通情况2018年5月2日,公司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标的公司签署《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之意向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初步计划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等方式实施收购。后经进一步磋商,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公司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标的公司协商确定将本次购买资产方式明确为现金购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结合的方式,并于2018年6月1日签署了《华明电力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之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目前,交易各方仍未能就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 ,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9月9日签署了《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之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 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一)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同时,上市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各中介机构进场后积极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收集相关工作底稿,对标的公司管理层、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履行必要的访谈及其他核查程序。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股票复牌后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同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号),并于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号、〔2018〕020号、〔2018〕022号、〔2018〕027号)。

2018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8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16日、2018年6月26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号、〔2018〕032号、〔2018〕034号)。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号),于2018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号),于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号、〔2018〕053号、〔2018〕058号)。

三、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及重组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积极磋商,截至目前,各方仍未能就交易对价、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损失赔偿责任。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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