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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5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7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 上午 9:00
    2、网络投票: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3 日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700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胡佳佳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1,498,792,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346%。
   (2) 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498,412,65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9.31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79,47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0%。
   (3) 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胡佳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胡佳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1.1.2.   选举胡周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胡周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1.1.3.   选举庄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庄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1.1.4. 选举张玉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张玉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单喆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单喆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1.2.2   选举沈福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沈福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1.2.3   选举郑俊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498,696,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6%;
郑俊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10,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7113%。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上
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1,498,791,5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8%;反对 3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5%;弃权 2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7%。周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21%;反对 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2%。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498,791,5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68%;反对 3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5%;弃权 2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21%;反对 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7%;弃权
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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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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