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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8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5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龙麒女士及公司副总经理倪明勇先生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李新宇董事长、总经理199,815,04918.1523%
龙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000.0184%
倪明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92,3000.02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求.其中(1)李新宇先生减持主要用于个人质押贷款偿还;(2)龙麒女士与倪明勇先生减持主要用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贷款本金偿还及个税缴纳。

2、股份来源:

(1)李新宇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龙麒女士和倪明勇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李新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015,3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龙麒女士与倪明勇先生拟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25%;三人减持总数不超过22,139,0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112%,具体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新宇董事长、总经理22,015,3372.0000%
龙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6250.0046%
倪明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3,0750.0066%
合计22,139,0372.0112%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李新宇先生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本的1%;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限售承诺

李新宇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禁售期满之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李新宇先生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己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对于自己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

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在发行人提出要求时出让自己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发行人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是在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的交易基础上确定的;承诺不向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承诺赔偿发行人因自己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2015年认购公司重组项目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限售承诺李新宇先生承诺:认购的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成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拓维信息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2015年及2016年股份限售承诺

龙麒女士及倪明勇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支持,龙麒女士及倪明勇先生及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售股份自其锁定期届满之日 ( 2015 年 07 月 18 日)起延长锁定 1 年,即自愿锁定期为 2015 年 0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07 月 18 日。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上述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 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 得上缴公司。

李新宇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承诺自 2016年01月1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承诺

李新宇先生、龙麒女士和倪明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新宇先生、龙麒女士、倪明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0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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