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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
          二○一八年五月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上市公司”或“公
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
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和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
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由于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磋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
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
期满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及相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本次重组继续停牌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2018 年 1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11)。
    停牌期间经公司及相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证券代码:002259)自 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3 日、2018 年 2 月 10 日、2018
年 2 月 14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3 月 6 日、2018 年 3 月 13 日、2018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026)。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2018-029)。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
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2018 年 1
月 22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8-034)。2018 年 4 月 13 日、2018 年 4 月 27 日、2018
年 5 月 8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03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
展公告》(2018-04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047)、《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050)。
    二、停牌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磋商和讨论,
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
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完成,本次
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预计无法在公司股票停
牌后 4 个月内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及相关文件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之前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公告及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
工作,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
必要的决策程序,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
    由于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磋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
对标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
期满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
性和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公司股票累计停
牌 6 个月之内及时公告重组的相关文件,并在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方案及双方谈判结果仍然存
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独立财务顾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不确定性风
险并谨慎决策。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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