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会由董事长张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9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