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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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长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发出之日,李长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长霞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18年9月14日,公司接到李长霞女士的通知,李长霞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