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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七年九月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系步步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条件
的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员工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2,100.00 万元,具体金额
根据实际出资缴款资金确定,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华西证券
步步高员工持股第 1 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
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步步高股票,资产管理计划由华西证券进行管理。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资管计划起
始运作日起算,自。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
见,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执行。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约为 17,55.36 万股,约占公司现有
股本总额的 2.03%,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
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
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本计划草案对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基础,并以标的股票 2017
年 9 月 8 日收盘价 12.59 元/股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的假
设前提下计算得出。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
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7、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9、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
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目     录
声     明 ........................................................................................................................... 1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 5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 5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锁定期 ............................................. 6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7
五、         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 ......................................................................... 8
六、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选任程序 ................................................................... 11
七、         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 13
八、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 14
九、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 16
十、            其他事项 .................................................................................................... 1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步步高、公司           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指
计划                        划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计划(草案)》
                            出资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全资、
持有人                 指
                            控股子公司员工,下同)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指
法》                        计划管理办法》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管理协议》           指
                            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协议》
华西证券、管理机构、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托管人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
本资管计划、资管计划   指   华西证券步步高员工持股第 1 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依据《管理协议》约定向托管人和委托人(步步高)
资管计划起始运作日     指   发送《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委托人和托管人确认
                            签收的当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通知》               指   《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而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员工:
    1、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层干部和其他核心人员;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优秀员工。
    符合标准的参加对象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资金自筹、风险自担的原则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具体
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及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
丧失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
过 22,10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由华西证券进行管理,并
由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管计划全部份额。本资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
买和持有步步高股票。本资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
获得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 17,55.36 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
额的 2.03%。本资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额的 1%。本资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于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本资管计划
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上限为基础,并以 2017 年 9 月 8 日标的股票收盘价 12.59 元/
股作为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的假设前提下计算得出。最终公司股票的购买情况
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
      (四)持有人情况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认购金额、股份
数量,及其他员工合计认购金额、股份数量如下所示:
                                                     认购金额           认购股份数量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元)               (股)
  1        刘亚萍                董事                      1,060.00             841,938
  2          杨芳          董事、财务总监                  1,550.00             1,231,136
  3          师茜        董事、董事会秘书                  1,360.00             1,080,222
  4        曲尉坪            监事会主席                    1,240.00               984,909
  5        聂建民                监事                      1,190.00               945,19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6,400.00             5,083,400
               其他员工合计                               15,700.00           12,470,214
                    总计                                  22,100.00           17,553,614
      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资管计划起始运作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
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管理委员会决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
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由管
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经持有人会议 2/3 以上份额同意通
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于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执行。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次实施减持,并按交易所的要求对
相应比例的股票继续锁定,即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时起满 12 个月后、24 个月后,择机分别减持不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股票总数 50%、50%的股票,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按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
员会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
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及
配套文件,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华西证券管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名称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实际批准的账户名称为准),并根
据实际情况开立资金托管等相关账户。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只能由管理委员会使用,不得转托管或转指定。
公司及管理委员会不得将专用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
使用。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由如下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资管计划的全部份额
而享有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5、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同。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以及参与方案。
       五、 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
       (一)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指实际缴纳出资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
司员工。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权益。
    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
    1、按持有本计划的份额,享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及其收益;
    2、依照本计划的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按持有的份额行使表决
权;
    3、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权利。
    持有人承担如下义务: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计划的相关规定;
    2、按持有本计划的份额,承担本计划投资的风险;
    3、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4、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会议及其职权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各
自所持有的本计划的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除本计划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
职权:
    1、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存续期的延长;
    3、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
融资方式,并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参与方案;
    4、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规则并报董事会审批;
    5、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7、审议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的其他
事项;
    8、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
的其他职权。
    (三)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和主持,并在首次持有人会
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委员。此后的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
员会主席主持;管理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主席负责主持。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0%以上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
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在收到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提议后,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召集持有
人会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
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4、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
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经召集
人决定,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召集人应
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将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以及
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方式。
    5、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召集人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
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
议的说明。
    (四)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每 1 元出资额认购 1 单位计划份额,每 1 单位
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
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以现场方式召开持有
人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除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以外,其余每项议案需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
决议。
    六、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及选任程序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
权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代表持有人行使对公司的股东权利。
    (二)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席 1 人、副主席 1 人。
    (三)管理委员会委员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
意后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席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如发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离职、退休、死亡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管理委员会应召集持有人大会会议进行增补,新的候选人
须获得代表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同意方可当选。
    管理委员会委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有权
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四)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全体持有人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应当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2、不得泄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信息;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财产;
    4、不得挪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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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6、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7、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持有人会议亦有权作出决议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管理;
    3、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
权利;
    4、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出购
买、出售标的股票的指令等工作);
    5、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向全体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7、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其他职责。
    (六)管理委员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管理委员会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主席履行主席职权。
    (七)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 1
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八)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席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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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
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
    (十)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
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进行表决,
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
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
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的投票权。
    (十二)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七、 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一)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华西证券步步高员工持股第 1 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别: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暂定)
    6、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委托人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7、管理期限:按照届时签订的管理协议的约定执行
    8、费率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管理费率:根据届时签订的管理协议确定;
    (2)保管费率:根据届时签订的管理协议确定;
    (3)其他费用:除证券交易费、管理费、保管费之外的本资管计划费用,
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费用,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9、税费
    委托资产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八、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的处置办法: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不得
转让、质押或作类似处置。
    2、标的股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标的股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
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与标的股票相同。
    4、标的股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现金分红时,经管理委员会决定,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
有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分配相应收益。
    5、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将
部分或全部标的股票出售以收回现金,收回的现金不得再用于投资,应当按持有
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丧失行使其
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持有人会议表决权等持有人权益: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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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续签劳动合
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
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全资、控股
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
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持有人出现上述情形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该持有人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
额与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市场价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以原始出资金额承接受让的员
工持股计划权益,差额部分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如果出现管理委员会无法
指定受让人的情形,由持有份额排名前十的持有人(含并列)按持有份额比例受
让(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受到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
本 1%的限制)。上述情形出现在锁定期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在锁定期结束后执
行上述转让。
    (二)持有人所持有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退休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
益不作变更。
    2、死亡
    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
承人继续享有。
    3、丧失劳动能力
    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职务变更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
益不作变更。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除本计划另有规
定外,持有人按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十、 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
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
限的承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全资、控股
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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