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6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9日上午9时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