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东数控: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

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8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

股份68,323,1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19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人代表股份23,781,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34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4人,代表股份92,104,7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532%。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736,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146%;反对2,0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935%;弃权6,3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9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13,4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127%;反对2,0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952%;弃权6,3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9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