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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数:关于债权人撤回重整申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撤回重整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
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面临
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等重大风险事项。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
日收到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威海中院”)送达的(2017)鲁10破申9
号《民事裁定书》。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于2018年1月10日向威海中院
提出撤回重整申请,该申请已被威海中院裁定准许。
    一、公司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收到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送达的《申请重整
告知书》以及威海中院送达的(2017)鲁10破申9号《通知书》、《重整申请书》,
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2017
年7月14日依法向威海中院申请重整。
    申请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为公司债权人,其合计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6,000 万 元 , 公 司 已 偿 还 借 款 本 息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向关联
自然人借款的公告》、《关于收到重大诉讼材料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
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2017-001、003、030、067、
142)。
    二、公司被申请重整的进展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威海中院”)送
达的(2017)鲁10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于2018
年1月10日向威海中院提出撤回对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同日威海中院裁定准许
高鹤鸣、李壮、刘传金撤回对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17)鲁10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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