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米趣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
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米趣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深圳米趣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游戏发行和移动广告业务,行
业本身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2016、2017 已连续两年实现盈利且利润增长较快,
目前已具有一定数量的游戏储备,未来发展计划清晰,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本次
交易的有关对手方已经做出了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对
于公司实现投资收益、控制投资风险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因此,本次交易的总价
款较交易标的 2017 年末的账面净资产有较大幅度的溢价。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游戏研发、发行和移动广告领域做大做强,有利
于公司的产业布局和战略转型,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帝龙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米趣玩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熊晓萍 刘孟涛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