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滨房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7月2日、7月3日分别发布了《滨江集团关于“16滨房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公告》、《滨江集团关于“16滨房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公告》、《滨江集团关于“16滨房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6滨房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6滨房01”的回售登记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滨房01”的回售数量为440,000张,回售金额为45,522,400.0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20,560,000张。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2019年8月12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到账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6滨房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