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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关于收购合作开发项目权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合作开发项目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以人民币182,426.00万元收购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厦房产”)持有的义乌市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
块(以下简称“新光壹品”或“标的项目”)46%的项目权益。
    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作开发项
目权益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及备忘录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新光南路3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26日
    股权结构: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与万厦房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万厦房产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通过拍卖方式竞得义乌市商城大道
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公司与万厦
房产前期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书》及《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等协议的约定,公司与万厦房产共同作为标的项目的投资方,并按照
公司 49%、万厦房产 51%的权益同时点对等投入各类资金、分配利润、
分担亏损。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披露的《关于合作开发义乌市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
目的公告》和《关于签订义乌新光壹品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公告》。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万厦房产拥有的 “新光壹品”项目 46%权益,
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主张,不存在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82,426.00
万元。
    2、公司将根据“新光壹品”项目销售回笼进度支付转让款,具
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自交易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实际享有标的项目 95%的权益
比例,双方应按公司 95%、万厦房产 5%的权益比例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享受利润分配权,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4、取消标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全权负责并管理标的
项目日常运营及开发建设工作。
    5、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万厦房产公章及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
副本)由双方共管。标的项目相关的合同专用章、财务章、法定代表
人名章、银行开户证明、U 盾等全部印章及证照均交公司保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拥有新光壹品项目 95%的权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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