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合作开发项目权益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182,426.00 万元收购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的义乌市商城大道与商博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义乌新光壹 品项目)46%的项目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8-065 号公告《关于收购合作开发项目权益的 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滨江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5-0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