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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杭州滨江集团天目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万
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信托贷款,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
意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在该信托贷款项下的债务向万向信托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本公司与万向信托签订的相关保证协
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7-095 号公告《关于为全资孙公司申请信托贷
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
书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江六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汪传坚签订《浙江新
广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书》。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临安区“湖光山社项目”的开发主体,该公
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由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
程序。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将采用收购目标公司主要债权人债权
并进行破产和解的方式参与目标公司重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7-096 号公告《签订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
重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杭政储出(2017)59 号地块土地出让合
同的受让人调整为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编号为 3301002017A21100 号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
至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其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所占股份比例为 34%,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占股份比例
为 33%,杭州悦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为 33%,相应的权
利义务转移到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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