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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签订《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1、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11月24日与浙江六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汪传坚签订《浙江新广
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浙江新
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临安“湖光山社项目”
的开发主体。2017年3月2日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下达(2017)浙0185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
目标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将参与目标
公司重整,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同时收购主要债权人债权并于债
务人达成破产和解。
       2、审批程序
       公司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签订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书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浙江六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17 日
    2)法定代表人:汪传坚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住所:杭州市天目山路 97 号科贸大楼东 10 楼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2、自然人汪传坚,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 年 03 月 23 日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汪传坚
    4)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5)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北街道潘山村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系湖光山社项目的开发主体,其股
权结构如下:浙江六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92.67%的股权,
汪传坚持有 5.85%的股权,浙江恒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1.48%的股权。
    2、项目初步情况
    目标公司开发建设的“湖光山社项目”地块性质为住宅,土地总
面积 344938 平方米,规划容积率 1.0。目标公司已开发土地面积
195068 平方米,未开发土地面积为 149870 平方米。以上相关项目情
况最终以公司尽职调查核实为准,部分建设规划参数尚存一定不确定
性。目前项目已开发部分存量房以及未开发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全部抵押。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将采用收购目标公司主要债权人债权并进行破产和解的
方式参与目标公司重整。公司将收购目标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成为目
标公司主要债权人并向管理人报备。由债务人目标公司编制破产和解
债务清偿方案。破产和解方案为由公司负责提供资金,以现金清偿方
式向所有债权人进行清偿。
   2、根据协议约定,债务清偿所支付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7 亿元,
最终以实际债权收购和债务直接清偿累积总额为准。
   3、破产和解债务清偿同时公司将收购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目
标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参与目标公司重整,公司预计将获得未开发土地面积 149870
平方米。
   人民法院是否裁定认可公司提供清偿资金的破产和解方案是公
司是否继续执行收购的基础。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认可由其他方提供
清偿资金的破产和解方案或重整方案的,公司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按照其已经收购并享有的债权金额依法享有权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广发置业有限公司重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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