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0 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