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特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作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奥特佳在2019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末,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400.35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 2019 年6月30日净资产的15.2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经核查,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公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18年9月,公司将服装板块资产共五家公司的股权以18,797.1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海兵曾在交易前12个月内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通金飞盈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该公司列为其他关联方。截至2019年6月末,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16,917.19万元,形成对公司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对此,我们提醒公司重视资金占用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要求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或付款担保方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转让款项,尽早消除占用状态。如占用方始终无法支付转让款,应及时采取变通措施收回资金。

后期我们将对此事保持高度关注,并就此占用情形的变化情况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邓超 邹志文 郭晔

2019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