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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促进中俄文化交流,厦门安妮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艾米塔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书》。公司拟向基金会捐赠人民币7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经总经理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受赠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艾米塔艺术基金会

1、成立时间:2018年9月7日

2、统一信用代码:53110000MJ01789169

3、业务范围:(一)资助艺术作品展览展示活动及文化艺术交流研讨会;(二)资助文创产品研发及艺术创作;(三)资助文化艺术传播公益活动。

北京艾米塔艺术基金会致力于打造全球首个集博物馆、VR、金融、科技、衍

生品发展及文化艺术交流于一体的文化艺术公益平台,促进中俄文化艺术公益事业发展,并已与俄罗斯联邦国立艾尔米塔什博物馆(以下简称:“冬宫”)签署“《艾尔米塔什走进中国》项目实施程序和条件的框架协议”,及基于该框架协议下的系列相关协议。协议中冬宫对基金会赋予如下授权:

(1)对冬宫及其馆藏品的名称、符号、商标、高分辨率的收藏品图像、收藏品描述及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简称;“冬宫IP”)进行合理使用;

(2)在中国建设和运营永久的中国冬宫博物馆、建立冬宫中国多功能展示中

心、设立冬宫VR博物馆;

(3)推动冬宫IP资源在国内的传播普及和价值开发;

(4)中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基金会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捐赠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艾米塔艺术基金会为了促进中俄文化艺术交流,推动冬宫IP资源在国内的传播普及和价值开发,甲方拟向乙方捐赠现金人民币700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未来,基于促进中俄文化艺术交流的宗旨,公司将与北京艾米塔艺术基金会就冬宫IP的开发和利用进行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就推动冬宫IP资源在国内的传播与价值开发展开一系列的合作,共同推动提升冬宫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中俄两国文化交流与沟通,弘扬民族文化。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案文件

《捐赠协议》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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