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超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万股) | |||||||
杨超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 340 | 2018年10月12日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华创证券 | 5.89% | 补充质押 |
38.2124 | 2018年10月15日 | 0.66% | 补充质押 | ||||
合计 | 378.2124 | 6.55%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08,3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5%,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49,042,1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6%。
3、杨超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为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融资安排。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时,杨超先生将采取追加保证金、增加质押物、提前回购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
4、杨超先生用于质押的股份目前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期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超先生正在协商办理因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而应履行的补偿责任,无影响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的事项。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