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 16:00 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书面 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王惠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 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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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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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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