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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5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5月10日,公司在公司总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位,实际出席董事5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吴笑梅女士至2019年5月30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将满6年,届时该2名独立董事将离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两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徐小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李瑮蛟先生于2010年6月至2016年5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年5月因连任届满6年离任。离任后,其未买卖过本公司股票。鉴于李瑮蛟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董事会在其离任3年内再次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选举,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瑮蛟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徐小伍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2)详见2019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瑮蛟:男,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7年10月至今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现为高级合伙人;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委员会委员、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平交易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6月至2016年5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小伍:男,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理工学院MBA,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兼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深圳赛区特聘专家。先后任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科员,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兼任深圳市发改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经信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讲师。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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